皮膚陽光過敏可通過避免日曬、物理防護、外用藥物、口服藥物、光療脫敏等方式治療。皮膚陽光過敏通常由紫外線敏感、光毒性反應、光變態(tài)反應、藥物誘發(fā)、遺傳因素等原因引起。
減少上午10點至下午4點的戶外活動,陰天也需注意防護。外出時選擇樹蔭、遮陽傘等遮蔽物,避免直接暴露于陽光下。長期日曬可能加重皮膚紅斑、灼熱感等癥狀,嚴重時可誘發(fā)慢性光化性皮炎。
穿戴寬檐帽、防曬衣等防護裝備,選擇UPF50+的防曬織物更有效。使用含氧化鋅或二氧化鈦的物理防曬霜,每2小時補涂一次。游泳或出汗后需立即重新涂抹,物理防曬劑不易引起光過敏反應。
急性期可遵醫(yī)囑使用糠酸莫米松乳膏緩解紅腫瘙癢,或復方薄荷腦軟膏鎮(zhèn)靜皮膚。嚴重水皰滲出時可短期應用鹵米松乳膏,合并感染需配合莫匹羅星軟膏。使用激素類藥膏不宜超過2周,面部慎用強效激素。
中重度患者可口服氯雷他定片抗組胺,配合維生素B族改善光敏性。頑固病例需短期服用潑尼松片,羥氯喹片適用于慢性光過敏患者。服用光敏性藥物如四環(huán)素類期間需加強防護,用藥期間定期監(jiān)測肝功能。
反復發(fā)作患者可在冬季進行窄譜UVB光療,逐步提高皮膚耐受力。治療需在專業(yè)機構進行,初始劑量為最小紅斑量的70%,每周2-3次。治療期間仍需做好日常防曬,療程通常需要15-20次。
日常應選擇SPF30以上、PA+++的廣譜防曬產(chǎn)品,外出前30分鐘均勻涂抹于暴露部位。飲食可增加富含胡蘿卜素的食物如胡蘿卜、南瓜,有助于增強皮膚抗光損傷能力。衣物洗滌避免使用熒光增白劑,新購衣物建議多次漂洗后再穿著。出現(xiàn)持續(xù)不愈的皮疹或伴有發(fā)熱等全身癥狀時,應及時到皮膚科就診排查紅斑狼瘡等自身免疫性疾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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