乙肝病毒DNA定量超過2000國際單位每毫升時通常需要抗病毒治療。是否需要抗病毒治療主要與病毒載量、肝功能異常程度、肝纖維化或肝硬化證據、年齡及家族史等因素有關。
乙肝病毒DNA定量是評估乙肝病毒復制活躍程度的重要指標。當檢測結果超過2000國際單位每毫升時,通常提示病毒復制活躍,此時若同時存在谷丙轉氨酶持續(xù)升高超過正常值上限兩倍,或肝臟穿刺檢查顯示明顯炎癥或纖維化,則強烈建議啟動抗病毒治療。對于年齡超過30歲且有肝硬化或肝癌家族史的患者,即使谷丙轉氨酶正常,病毒載量超過2000國際單位每毫升也建議治療。妊娠期婦女若病毒載量超過200000國際單位每毫升,為預防母嬰傳播需在妊娠后期進行抗病毒干預。
部分特殊情況需要更嚴格的標準。對于已經出現肝硬化代償期或失代償期的患者,只要檢測到乙肝病毒DNA陽性就應立即開始抗病毒治療。準備接受免疫抑制劑治療或化療的患者,若乙肝病毒DNA陽性,無論數值高低都應預防性使用抗病毒藥物。合并HIV感染、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乙肝患者,治療指征需要更積極。存在明顯肝外表現的乙肝病毒感染,如乙肝相關性腎炎,即使病毒載量較低也應考慮抗病毒。
乙肝抗病毒治療需要長期規(guī)范用藥,常用藥物包括恩替卡韋片、富馬酸替諾福韋二吡呋酯片、丙酚替諾福韋片等核苷類似物。治療期間應定期監(jiān)測病毒載量、肝功能、乙肝五項指標等,評估治療效果并及時發(fā)現耐藥情況。日常生活中需嚴格戒酒,避免使用損傷肝臟的藥物,保持規(guī)律作息和均衡飲食。建議每3-6個月進行肝臟超聲和甲胎蛋白檢查,早期發(fā)現肝硬化和肝癌跡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