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藥煎煮方法主要包括器具選擇、浸泡時間、水量控制、火候調節(jié)、煎煮次數(shù)等步驟,需注意特殊藥材的處理和服用禁忌。
煎藥推薦使用砂鍋或陶瓷鍋,避免鐵、鋁等金屬器具。砂鍋受熱均勻且化學性質穩(wěn)定,不會與藥物成分發(fā)生反應。搪瓷鍋可作為備選,但需確保釉面完整無破損。煎藥前需徹底清潔器具,不可殘留油漬或化學洗滌劑。
藥材需冷水浸泡30-60分鐘,礦物類藥材需延長至2小時。水量以淹沒藥材2-3厘米為宜,吸水性強的藥材可適當增加水量。夏季高溫環(huán)境浸泡時間不宜超過1小時,防止藥材變質。部分需先煎的藥材應單獨浸泡。
解表藥宜武火快煎10-15分鐘,補益藥需文火慢煎40-60分鐘。一般藥物煮沸后轉中小火維持微沸狀態(tài)。煎煮過程中不要頻繁開蓋,揮發(fā)性成分較多的藥材需加蓋煎煮。每劑藥通常煎煮2次,第二次水量為第一次的1/2-2/3。
附子、烏頭等毒性藥材需先煎1小時以上,后下藥在煎煮結束前5-10分鐘加入。包煎藥需用紗布包裹,烊化藥需用藥液溶化,沖服藥粉需用溫藥液送服。鮮品藥材應最后放入避免久煎失效。
煎煮后藥液應過濾去渣,分2-3次溫服。服藥期間忌食生冷、油膩、辛辣食物,部分藥物需忌茶、蘿卜。妊娠期、哺乳期及肝腎功能不全者需嚴格遵醫(yī)囑。藥液變質出現(xiàn)絮狀物或異味時應停止服用。
中藥煎煮后藥渣可晾干后裝入布袋熱敷患處,但開放性傷口禁用。服用中藥期間應保持規(guī)律作息,避免劇烈情緒波動。不同藥材的配伍禁忌需嚴格遵循醫(yī)囑,不可自行調整處方。藥液保存需密封冷藏不超過2天,服用前需加熱至適宜溫度。若出現(xiàn)皮疹、腹瀉等不良反應應立即停用并咨詢中醫(yī)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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