肺結核一般需要住院14-30天,具體時間與病情嚴重程度、治療反應、并發(fā)癥等因素有關。
肺結核患者住院時間通常分為三個階段。病情較輕且無耐藥性的患者,住院時間可能為14-21天。這類患者經過規(guī)范抗結核治療后,痰菌轉陰較快,癥狀明顯改善后可轉為門診治療。病情較重或合并咯血、氣胸等并發(fā)癥的患者,住院時間可能延長至21-28天。這類患者需要更密切的醫(yī)療監(jiān)測和對癥處理。耐藥結核病患者住院時間最長,通常需要28-30天甚至更久。耐藥結核治療難度大,藥物選擇有限,需通過痰培養(yǎng)和藥敏試驗調整方案,住院期間需完成強化期治療評估。
肺結核患者出院后仍需堅持完成6-9個月全程藥物治療。治療期間應定期復查胸部影像學和痰檢,監(jiān)測藥物不良反應。保持居室通風,避免隨地吐痰,咳嗽時用紙巾遮掩口鼻。保證充足營養(yǎng)攝入,適當補充優(yōu)質蛋白和維生素,避免飲酒和過度勞累。密切接觸者應進行結核篩查,出現咳嗽、低熱等癥狀及時就醫(yī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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