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藥煎煮方法主要有浸泡、水量控制、火候調(diào)節(jié)、煎煮時間、特殊處理等步驟。正確的煎煮方法有助于充分發(fā)揮藥效,避免浪費藥材或影響治療效果。
藥材煎煮前需用冷水浸泡30-60分鐘,水量以淹沒藥材2-3厘米為宜。質(zhì)地堅硬的礦物類、貝殼類藥材可延長至1小時。浸泡能使藥材組織充分吸水膨脹,有利于有效成分溶出。夏季高溫時可縮短浸泡時間,避免藥材變質(zhì)。
一般藥物頭煎加水量為藥材體積的5-8倍,二煎為3-5倍。解表藥、芳香類藥材水量可減少20%,滋補類藥材需增加30%。煎煮過程中不宜中途加水,若必須添加應使用熱水。兒童用藥水量可減半,濃縮至適宜服用量。
煮沸前用武火快速加熱至沸騰,煮沸后改用文火保持微沸狀態(tài)。解表藥、芳香類藥材全程文火煎煮15-20分鐘,滋補類藥物可文火煎煮40-60分鐘。煎藥器具建議選用砂鍋、陶瓷鍋,避免使用鐵、鋁等金屬器皿。
常規(guī)藥物頭煎30-40分鐘,二煎20-30分鐘。質(zhì)地堅硬的藥材需延長10-15分鐘,含揮發(fā)性成分的藥材應縮短5-10分鐘。煎煮過程中需攪拌2-3次,使藥材受熱均勻。煎煮完畢應立即過濾,避免藥液回吸影響濃度。
先煎藥材需單獨煮沸30分鐘后再下其他藥,后下藥材應在煎煮結(jié)束前5-10分鐘加入。包煎藥物需用紗布包裹,烊化類藥物需用藥液沖服。沖服類粉末需用適量藥液調(diào)勻后服用,避免直接吞服造成刺激。
煎藥后藥液應于當日服用完畢,不宜隔夜存放。服用期間忌食生冷、油膩、辛辣等影響藥效的食物。不同藥材配伍可能存在禁忌,建議在中醫(yī)師指導下進行煎煮。煎藥器具使用后需及時清洗,避免不同藥方交叉污染。若出現(xiàn)藥液渾濁、異味等異常情況應停止服用并咨詢醫(yī)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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